命終三位+自體三愛(象山慶24.9.2)
源哲勝/著,佛可法師/譯《貫通三世的因果道理》[1]提及「死與轉生的狀態」之「臨終三位」:
1、明了心位,臨命終時,五識之業用先消盡,第六意識的業還有作用。
2、自體愛位,意識消失了,而末那識(我執)對自體的愛執之念仍切不斷,生起「境界、自體、當生」等三種愛著。
3、不明了位,最後阿賴耶識的業也耗盡了,一切無所知;就於此剎那轉生下一世。此際,末那識的愛成了「緣」,令蓄藏在阿賴耶識中最重的種子現行(隨重),稱為「潤生之惑」。
又,同為佛可法師/譯而不知作者的《三世因果的深意》,也提及「臨終三階段」:
1、明了心位,前五識失作用。
2、身體愛位,是意識的臨終,執著於三種愛。
(一)境界愛:《無量壽經》:「愛欲榮華,不可常保,皆當別離,無可樂者。」[2]
(二)自體愛:捨不下平時悉心呵護的肉體,極其痛苦。
(三)當生愛:不僅須斷此生之執著,又對無知的世界極其恐懼。
3、不明了心位,阿賴耶識向下一世轉生,為正死的瞬間。
這兩篇文章的說詞大致相同。慧淨法師也依此轉述了「臨終三位」:心明了、自體愛、心不明了;及「命終三識三位三愛(三種執著心)」:
1、第六識,明了心位,起善惡無記心,起境界愛。(見佛來迎等事,即在第一明了心位)
2、第七識,自體愛位,唯起有覆無記心,起自體愛。
3、第八識,不明了心位,唯有異熟無記心,起當生愛。(異熟生心,報生心,依前世業因招感果報之心,阿賴耶識轉生)。
以三識、三位、三愛相配,與前引之譯著,略有不同。大致依據日.道隱法師《無量壽經甄解》卷八之3所說:
凡命終有三位:一明了心,通起三性心;二自體愛心,唯有覆無記心;三最後不明了心,唯有異熟無記心。此中見佛即在明了心位,具如《群疑論》。
文中所引乃日.道忠(1269?)《釋淨土群疑論探要記》卷九:
命終之心,即有三位:
一明了心位,謂通起善惡無記三性心,若此位中,初起六識,後意獨明,廣緣諸境三性;改轉有生淨土,能見聖境,感希瑞等,即此位也。
二自(體)愛位,五識已去,微細意識(第七識)獨殘昧劣,是故不起餘善惡心,但是有覆無記心。
三不明了位,六識皆去,第八識殘異無記,此位名為最後終時,死生之心第八識故。
又引《雜集論》云「死有三種……依我愛相應,將命終心位前說」[3],在此與「我愛」相應的,或即第七識(有覆無記)的自體愛位。同書(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)卷2云:
有九種命終心,與自體愛相應[4],於三界中,各令欲.色.無色界生相續。……此自體愛,唯是俱生,不了所緣境,有覆無記性攝,而能分別我自體生差別境界。由此勢力,諸異生輩令無間中有相續。未離欲聖者亦爾,臨命終時,乃至未至不明了想位,其中能起此愛現行,然能了別,以對治力之所攝伏。
又諸眾生將命終時,乃至未到惛昧想位,長時所習我愛現行,由此力故謂我當無,便愛自身。由此建立中有、生報。……由我愛無間已生故,無始樂著戲論因已熏習故,淨不淨業因已熏習故,彼所依體由二種因增上力故,從自種子,即於是處中有、異熟無間得生。死生同時,如秤兩頭,低昂時等。而此中有必具諸根。
窺基師《瑜伽師地論略纂》,死有三位心:
1、正死,即末後剎那,《唯識論》說為第八識、《對法論》說死有末心,生有初剎那,中有初剎那,唯無記性。
2、次前潤生心,唯第六識,我愛相應。《對法》說為九種命終心,唯有覆無記。
3、次前明利心,即此三性,是麁想現行故。細想現行,無記心者,即我愛心......故說不能憶善惡法。
若依順序則須倒轉來說[5]:
明利心(麤想現行):臨終的初期,意識仍「明」了銳「利」,能判別、決定事物的善、惡。
潤生心:意識漸模糊,而感受「我」將死,與生俱來的「我」的貪戀、執取(我愛)亦浮現。滋「潤」臨終者投「生」下一期。
正死心:意識已惛昧。此期生命的最後一刻。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一:
云何善心死?猶如有一將命終時,自憶先時所習善法,或復由他令彼憶念。由此因緣,爾時信等善法現行於心,乃至粗想現行。若細想行時,善心即捨,唯住無記心。……云何不善心死?猶如有一命將欲終,自憶先時串習惡法,或復由他令彼憶念。彼於爾時,貪瞋等俱諸不善法現行於心,乃至粗細等想現行,如前善說。……….云何無記心死?謂行善、不善者或不行者,將命終時,自不能憶,無他令憶。爾時非善心、非不善心死,既非安樂死、亦非苦惱死。又行善、不善補特伽羅將命終時,或自然憶先所習善及與不善,或他令憶。彼於爾時,於多曾習力最強者,其心偏記,餘悉皆忘。若俱平等曾串習者,彼於爾時,隨初自憶,或他令憶,唯此不捨,不起餘心。
臨終的我愛:人臨命終時,未到意識昏昧之前,過去久遠習慣的「我愛」現前,戀著不捨,「謂我當無,便愛自身」,我要消失了,讓人更愛著自身,不願死去。「愛、取」是生命延續(有)的動能。本能的「自體愛」,滋長業力,「由此建立中有、生報」。自體愛(我愛)是對於色心和合的執愛,深潛的生存欲。又由此而愛著於境界(我所)。自體愛(內我之貪染)與境界愛(外境之執取),有此必有彼,相對為二(我/我所),又相依共存,以「自我之愛」為中心而擴展於三界[6],並延續至未來(後有愛),成了無窮生存之欲。《往生論註》:「三界是虛偽相,是輪轉相,是無窮相,如蚇蠖循環,如蠶繭自縛。」
【小結】
從上引述之經論與見解,可大略整理如下:死亡(命終)乃無常之極[7],四大分散,夭喪殞沒(臨終-正死-中有-轉世);從瀕死(臨終)而正死的過程,依序有三位:
明了/明利:第六識(善惡無記心)→
自體愛/潤生;第七識(有覆無記心)→
不明了.正死:第八識(異熟無記心);
無始劫來結生相續的無明我執,攝受自體而起三種愛:我所(境界)愛、我(自體)愛、後有(當生)愛。1.境界愛,對妻子、眷屬、家財之愛。2.自體愛,對自體身命之惜。3.當生愛,對當來生處之愛。此三種為有情善惡受身之根本,若愛欲未斷,則命欲盡,心生惱,眾苦相逼,必生三愛,潤未來生之緣,故《成唯識論.了義燈》卷五:
臨終有心,必定起愛……潤中有,起自體愛;潤生有,起境界愛。以於死有,不見中有,謂我無有,起自體愛;於中有位,見生處,故起境界愛。
由惑起業,由惑潤生,即由煩惱滋潤業,而引生未來之果。此乃惑之兩種作用:「發業」,以分別起之煩惱,及第六識相應之分別無明,所發之業,通於俱生之煩惱。「潤生」,俱生起之惑,與第六識相應之貪,臨終若有貪愛自體及境界等,遂潤「中有」之生,於十二因緣之「愛、取」二支,能潤五果之種子,令生現行。境界愛、自體愛為助,當生愛為正。《法然上人全集》:
眾生臨命終時,百苦交煎,身心不安,惡緣外引,妄念內催,「境界、自體、當生」之三愛競起;第六天之「魔王」,正當此時,顯現威勢,成為阻礙。
念佛人略知此命終之歷程及狀態即可,個人若已經「上盡一形,畢命為期」的信願稱名,而平生業成,必得乘佛願力而往生,無須慮其命終捨報之境遇。若為人助念,是否要計較「關鍵時機」:臨終三位、斷氣後8~12小時、中陰身49天?我們不是專家,或未必掌握的很準確,但也不必太在意;本願念佛門的助念,是靠阿彌陀佛「祂力」攝受,既可引導臨終者念佛,而由彌陀應聲而現救度、接引。阿彌陀佛比我們更懂得該怎麼作;「瀕死-正死-中陰-轉世」每個階段,皆可助念,由阿彌陀佛去做主、安排;我們「只管」專一、虔誠的念佛,將助念的對象託付於阿彌陀佛,就可以了,不須另以凡夫的淺見去觀想或操心。
[1] 收入慧淨法師、佛可法師編輯《業思想概說》
[2]該文釋云:死亡之旅,孤魂獨逝;骨肉至親,無一相伴;萬億家財,一毛不隨;萬般帶不去,唯有業隨身。獄卒帶走之路,流淚獨行;閻王呵責之庭,屈膝孤悲。
[3] 《雜集》卷六:死有三種,謂或善心死,或不善心死,或無記心死。善心死者,謂於明利心現行位,或由自善根力所持故,或由他所引攝故,發起善心,趣命終位;不善心死者,謂亦於明利心現行位,或由自不善根力所持故,或由他所引攝故,起不善心,趣命終位;無記心死者,謂若於明利現行位,若於不明利心現行位,或由闕二緣故(自他二緣),或由加行無功能故起無記心趣命終位。此中所言善等心死者,當知依我愛相應,將命終心位前說。
[4]又云:十一種愛者,謂顧戀愛、希望愛、執著愛、內我愛、境界愛、欲愛、定愛、惡行苦愛、妙行樂愛、遠愛、近愛。由如是愛所緣境故,如其次第,立過去等種種差別。……是名集諦;於已得自身起愛,於未得自身起後有愛,於已得境界起貪喜俱行愛,於未得境界起彼彼希樂愛。
[5] 李嘉偉<臨終時,意識經歷三個階段的變化>
[6] 吳宣瑾2015【生死意涵之探討─以漢譯《瑜伽師地論.本地分》為主】。
[7] 最後一刻的決定性,有所謂「三隨」:重,習,念。